万宁市人民法院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18-07-30 来源:

万宁市人民法院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的关键之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平安万宁、法治万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严格公正司法

2017受理各类案件4260件同比上升6.4%;审执结案件4055件,同比上升7.11%,结案率95.19%法官人均办案138件,同比增加12件,比“司改”前的2014年增加50件。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万宁建设

受理刑事案件648723人,审结647722人,同比分别上升26.32%和27.11%;结案率99.85%,同比提高0.64个百分点

一是依法严惩涉毒品案件犯罪。全面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涉毒犯罪案件338同比上升44.44%,判处毒贩385人,同比上升56.5%,平均审判周期为25天,从严从快打击了我市的毒品犯罪活动。审结了社会影响较大的“11·21”贩毒案,对首要犯罪分子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组织公开宣判大会4场,在万宁市戒毒所现场开庭4次,禁毒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12次,形成威慑。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院刑庭被市禁毒委评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爆炸、强奸等案件147181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2人。

三是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服务生态立省战略审结盗林毁林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9,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人。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服务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五是依法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2017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1人,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9人,判处管制刑4人,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结合我市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律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与市法律援助处协调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在获得充分辩护的情况下开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做好判后帮扶工作,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审理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受理民商事案件2365件,审结2239件,同比分别上升2.6%和0.77%;结案率94.67%,同比下降1.23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额3.77亿元,同比提高15.29%。

一是服务万宁经济发展大局。倡导诚实守信,促进公平交易,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审结商品房买卖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683件。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银行卡、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85件。服务保障扶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案件21件。

二是注重民生权益司法保护。积极回应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继续发挥原有“瓜菜法庭”、“旅游法庭”等特色品牌法庭高效、便民化解纠纷作用,新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年5月20日交通巡回法庭成立,7个来月时间共受理案件368件,全部调解结案结案标的额977.04万元,全部赔偿到位,其中调解交通事故致死案件18件,657万元赔偿金全部履行到位极大遏制了因此类纠纷引发上访、群体访事件的现象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聘请21名“乡贤五老”担任特邀调解员专司委托调解工作去年7月试行该机制以来,共调解案件140件,调解成功率达85.6%,不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也对基层普法,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理性维权起到了很好的辐射作用。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行政案件117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42件、非诉执行案件67件和8件行政赔偿案件,审116,结案率99.15%,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是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审结的4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维持和调解后准予撤诉30件,占73.17%,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11件,占26.83%;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7件,裁定准予执行41件,占61.19%;对违法上访公安处罚案件和政府强制拆违案件予以支持,有力维护政府依法行政,服务我市发展稳定大局,也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重视非诉审查案件的执行,加大对非诉审查工作的力量投入和工作力度,及时审查,及时协调处理,尽量缩短工作期限,依法保障行政效能。2017年我院受理一批万宁市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审查案件,经查实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促使被执行人纷纷主动到万宁市国土局缴纳罚款,为万宁市国土局开展对本市违法占地的处置工作打开局面。

三是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做好司法救助金申请审查工作,2017年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通过严格审查,其中有38件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共发放救助金54.75万元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确保救助金发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取得切实的社会效果,我院向万宁市信访局、万宁市矛盾大调解中心去函,建议加强关于救助金发放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每半年互相通报各自受理的申请救助金案件发放情况。畅通困难群众绿色诉讼通道,为395名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41.6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深化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

受理执行案件1056件,执结98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9%27.9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8.07%,同比提高2.17个百分点

一是“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推进。落实省高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工作,开展执行积案、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梳理统计了1988年建省以来的5000余件执行案件,澄清底数为彻底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执行活动。集中力量,周密组织,开展强制执行活动55次,其中强制清场、排除妨害等大型执行活动8,形成震慑迫于压力,自动腾退房屋、拆除妨碍3起,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氛围逐渐形成

三是推进执行惩戒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2条,在万宁电视台、发布厅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名单38人,12名“老赖”慑于执行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

(五)畅通立案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2017年我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8.24%,同比提高2.64个百分点。按照《海南省法院立案操作规程》要求,明确各类案件的受理条件和受理标准,同时继续加强立案人员的现代司法理念,增强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高效意识和窗口意识,立案工作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台阶。

二是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司法化改革。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台账,设立专门接访窗口,推行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建设,2017年受理涉诉信访类案件16件,接待来访356人次,均已处理。在信访工作的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和统计环节上实行跟踪管理,做到接访、处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化解信访工作,来访人对案件判决有疑问的,尽量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保证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加强对重大节点时期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稳控工作。积极参与万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期间,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2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稳控到位,实现零上访工作目标。

(六)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7件,同比下降12.5%;审结7件,同比上升40%;结案率100%,同比提高37.5个百分点。其中对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46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总量的1.54%,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依法决定再审3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总量的0.1%,同比上升0.067个百分点。

二是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和原则,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七)加强审判管理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按照《关于规范海南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范围,正确处理“司改”后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

二是积极推进当庭宣判工作。结合司法责任制要求,大力试行当庭宣判机制建立,促使法官自觉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也有效抵制说情风,提高司法公信力。去年民商事开庭审理案件2075件,当庭宣判1370件,当庭宣判率达到了66.02%。

三是加强司法统计工作。为充分、客观、全面反映我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已取得的效果,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保障,2017年,我院制定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司法统计工作制度,坚持每周向院领导上报审判人员办案情况表、各类案件收结案及未结对比统计表、调解及上诉案件统计表;每月向中院上报当庭宣判案件统计表、向高院上报刑事判决生效统计表、来访统计表;每季度向中院上报长期未结案件统计表、发改案件情况统计表;年终向高院上报各类统计报告总结数据等。除此之外,应上级法院临时要求,圆满完成了其他各种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是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配合案件质量评查组抽查我院31名选任法官在2017年上半年共190件案件及31件发改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及计入年终业绩考核。2017年初配合省一中院案件评查小组对我院全体选任法官在2016年审结的468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同年10月,根据省一中院的工作布置,我院案件质量评查组负责对本省乐东法院的30篇上网裁判文书进行自查及对新疆建设兵团的两个基层法院10篇上网裁判文书进行。同时,针对我院上网裁判文书被其他法院抽查后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各部门及全体法官进行相应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八)统筹抓好审判研究,强化审判理论建设

一是组织完成课题调研我院中标的2015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司法改革背景下的人民法庭功能研究》圆满结项,获得省高院充分肯定。

二是组织参加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年轻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省委和市委举办的各种征文活动。其中,法官联合撰写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语境下的人民法庭功能审视与重塑》论文,获得西南政法大学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等部门承办的“第二届人民法庭建设高层论坛——基层基础工作与人民法庭建设”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

三是组织干警编报各类案例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年轻干警落实2017年度备选指导性案例的编报工作。

四是参与有关年鉴、史志的撰写本年度先后参与了《万宁市年鉴(2017)》、《海南法院年鉴(2016)》、《中国民事审判年鉴(2015-2016卷)等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工作。

(九)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巡回审判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乡村、农场、学校、企业、戒毒所等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2017年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6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投入资金20余万元,帮助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医疗等实际困难,“一对一”帮扶的山根镇贫困户14户63人全部脱贫。

三是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共执结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2件,为94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14.9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制度机制建设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年,我院按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司法责任制,继续推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巩固“司改”成果,并根据“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的思路,完善配套措施,进审判质量效率、队伍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一是全部入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额法官必在一线办案“司改”政策要求,在省、市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了办公室、政工室主任两名员额法官岗位调整,加强了一线审判力量。

二是完成第二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批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员额法官第二次选任工作,二次选任法官3人,使我院法官平均年龄由48.7岁下降到47岁,法官老化和办案压力问题有所缓解

三是稳步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在组织人事门的统筹支持下完成了入额法官职务套改、等级晋升,住房补贴和通讯补贴发放对应行政序列落实兑现,增强了法官职业尊荣感。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进一步强化法官主体地位,推动院庭长投身办案,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2017年我院院庭长带头办案1748件,占41.03%,其中院领导带头办案565件,人均80.7件,做出了表率。

二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按“放权不放任”司改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司法责任制落实后的案件监督问题,试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转变,在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三者关系基础上,明确了院庭长审判监督和管理职责,努力实现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与监督管理的平衡与规范。

三是审委会回归司法本位。2017年,我院共召开审判委员会13次,讨论并形成决议的案件有15宗。另外,审判委员会还研究讨论了多项议题。充分发挥了审委会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和做出权威性指导的作用,强化了审委会对审判业务进行指导及监督的职能,对我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完善综合配套,整体范式推进改革

一是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按照执行工作警务化改革试点精神,去年4月设立执行警务中队,专司执行实施工作该中队设立以来,送达法律文书611份,协助或单独执行冻结、扣划、查封财产清场140件次司法拘留“老赖”2人执行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改革效益逐步显现。

二是实行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审判法庭,引入心理疏导制度,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 696件,调解率达58.33%,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拓宽陪审案件范围,培训提高陪审能力并落实待遇,有效减轻了员额法官参与其他合议庭审理案件压力,让法官更专注于其承办案件的审理2017年,我院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915件,人民陪审员参审844件,参审率达92.24%,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也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

四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力度去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170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66.93%,比2016年同期上升20.5个百分点办案周期由原来的87.3天缩短到59.9天。效率的提高不仅极大缓解案多人少困局,也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正的及时到来。

三、从严管党治院,规范内部管理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完成全院党员信息采集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接收预备党员1名,转正预备党员1名。完成党费清理积欠收缴工作,共收缴党费49911元。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组织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党支部活动开展。先后开展党建廉政教育3次,举办廉政党课讲座2次,进行党建文件精神知识点闭卷测试2次,参加市委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2

(二)加强司法政务管理

立足服务审判中心工作,全体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履职尽责,为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推行OA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自2017年1月初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培训以来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同步上线运行,实现了文件传送全程留痕,不仅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而且极大地提高了办文效率。与此同时,用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了文书签章的电子化,基本解决了派出法庭盖章难的问题,将以往至少需要一两天、往返数十公里才能完成的文书盖章工作缩短为数分钟,办案效率得到提高、司法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

二是努力提高文稿质量。2017年共审核、制发各类文件51个,起草各类汇报、调研、总结以及经验材料等9份,约3万余字,其中5000字以上的大型综合材料3份。制作完成万宁法院2016年年报、工作纪实片以及印发《万宁法院简报》61通过信息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法院各方面情况。其中,院报送的21条信息省高院、一中院采用16条信息被市委信息组采用

三是严格规范会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狠抓会风,推行会议签到考勤通报制度,严肃整治开会迟到、作风松散的问题,机关会风进一步好转

四是规范办文办事的日常管理档案查阅、调卷、用印等各个环节登记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有效防止用印审查不严、登记错漏时无法查对等问题;法律文书用印时均将盖章原稿存档,以备存查,有效防止法律文书因丢失、失实等原因而无法核实。

五是规范档案管理2017年完成2015-2016年度本院收发文、信息简报、党组会议记录等文书档案997件,以及综合审判大楼工程、新增设备房工程、综合审判大楼后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10余个工程项目基建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方便长久保存和利用。继续做好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2017年通过审判系统归档电子档案2300余卷,档案室扫描归档纸质档案5518卷,并将档案整理装盒。清查出2002-2016年未归档纸质版诉讼档案628卷,并督促各业务庭室补充完善材料。充分实现档案利用,为公安局、检察院、律师当事人查阅档案、复印判决书等相关材料210余人次,本院各部门借阅卷宗90余次。严格保密制度,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是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督查重点,逐项跟踪落实,办理答复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单位来文监督案件219件,办理率99%;办结院长批示督查事项21件,办结率98%。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不断适应法院干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法院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2017年我院更新了审判办公大楼走廊挂画,通过艺术作品和法律格言警句等载体,陶冶干警情操。在征集全院干警心愿书单后,全年购置图书500多,充实干警学习用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以法院工会为平台不定期组织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运动,活跃干警文化、体育生活,提振干警精气神

四、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服务审判中心工作

(一)不断强化警务安全保障

强化日常训练,开展处突演练,不断提升审判、安检保障能力法警刑事保障押解被告789人次,出警2100余人次,收监40余人次;民事保障用警23次,派出警力156人次,确保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严格落实安检措施,全年接待来访人员3万余人次,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获收缴管制刀具、违禁物品2件。

(二)不断强化经费装备保障

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争取预算资金71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6.39%。2017年我院预算执行进度全省法院系统排名第六。中央和省级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56万元,全力保障执法办案需求。代管款系统自去年11月上线以来,接受执行案款4358.43万元,拨付当事人3888.19万元,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并在2016年全省政法经费绩效考核工作中取得20万元考核奖励金。

(三)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全力推进“两庭”基础设施建设,我院东澳人民法庭主体工程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已进入招投标阶段。东澳法庭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东鲁村村民违法阻挠施工等突发情况,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作书面汇报,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及时解决冲突,保障法庭建设工程顺利开展。进行和乐法庭和兴隆法庭的维护工作。

扎实开展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行一物一标签、一房一清单,完善和录入资产信息1615余条,核定资产总值1970.96万元。

(四)不断强化后勤服务保障

以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到位的后勤服务为目标,细化管理,严抓质量。后勤服务管理逐渐由自我服务保障推向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其中食堂、车辆、装备管理由我院采取自我服务保障的模式,物业类及信息化类实行社会化管理,努力满足审判和办公需要,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定并印发《万宁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通过制定制度规范流程,合理保证本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司法保障质效。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实行层层审查,层层核批,不出现越级审批现象。此外,2017年9月还组织印发了《万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调解专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明确了对人民陪审员、调解专员补贴进行专项发放的工作,进一步激发了人民陪审员、调解专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合理安排车辆调度。自市里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以来,2017年8月,组织制定了《万宁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本院车辆管理,科学合理调配使用车辆,加强耗油指数管理,调度有批示、有记录,油耗与行驶公里数成正比,做到交接手续完备定点量化用油车辆定点维修执行三重审核和预算以及上报批示维修制度,在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及时清点验收回收归库。2017年,我院车辆管理未出现任何违章记录。

三是努力改善办公设备和物资装备。2017年,通过修缮老旧破损墙面和地砖改造办公楼过道吊顶、安装走廊挂画、更新办公室门牌标识牌等一系列新举措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院办公环境焕然一新;积极组织参与创卫活动,办公区域的卫生、绿化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完善安检设备、庭审监控设备、LED显示屏、车辆、电脑、办公桌椅等物资装备,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提高机关食堂餐饮质量保证干警用餐品种的多样化和餐食营养的均衡性,强化食堂卫生规范管理,未发生餐饮食品安全问题。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确保司法廉洁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法官司法能力。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警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认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省委刘赐贵书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建设忠诚廉洁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队建

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以检查、抽查形式确保党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提高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强化核心价值观确保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以专家讲座院领导授课、滚动播放学习视频、组织开展大研讨大行动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促使干警真正学通弄懂党的十九大、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七次党代会精神,确保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审判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采取庭审观摩现场点评、案件查通报、裁判文书评阅等方式,提高实战能力。以法官进修学院为平台,分期举办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等各类培训班5次180人次。与对口指导我院的省高院民二庭互动,举办专题实务研讨会、法官沙龙等,实时解决我院法官审判实践中的疑难法律问题,提升业务能力。出台奖励机制,大力倡导调研之风,以研促学,学风不浓的状况有了较好转变。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结案回收、投诉举报澄清查处、廉政风险节点防控等制度落实,不断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一岗双责”两不误、两促进。下大力气整治不良作风,对上级部门暗访组反馈的窗口单位、安检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不规范、形象不佳等问题立整立改对工作时间按要求着装、玩手机、纪律散漫的干警和疏于管理的部门负责人责令检讨并全院通报批评通过小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不断强化作风纪律和形象建设。

六、主动受监督,提升司法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司法民主,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宪政意识,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协助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调解和执行等司法活动。2017年共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30人次、参加和见证法院审判执行活动24人次。

二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共有社会各界人士、学生代表900余人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参观。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

(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2017年全年我院共有584篇裁判文书在天涯法律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分别上传。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有效促使了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从2007年1月1日正式运行,我院从试运行阶段开始录入工作,每季度均能完成录入工作。

(三)创新宣传方式,做好舆情应对

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渠道多形式开展司法宣传。2017年9月,我院开通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加大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宣传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专项行动的工作成就,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时报》、《万宁时讯》等媒体上刊发了宣传法院工作的稿件近60篇;积极配合做好“执行大会战”、“禁毒三年大会战”、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宣传,制作各类宣传标语30有效推动了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全年共处理舆情2次,防止舆论恶意炒作。

2017年,我院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得到了上级法院和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共有7个集体和32名个人受到表彰。我院党组成员、兴隆法庭庭长符浩军作为全省唯一一名法官被省高院推荐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评选并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司法能力不足,进不了人留不住人法官“断层”老化问题尚未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日趋凸显,智慧法院建设任务繁重,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支持逐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是坚持以十九大精神指引法院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到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上,落实到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及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坚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履行职责。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盗窃、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及时、快速、有效审理各类案件,完善执行机制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信访司法化改革措施,引导依法理性维权,推进平安万宁建设。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民商案件,示范规则,维护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司法利民,完善诉讼中心建设,创新发展司法便民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三是司法服务万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万宁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找准工作结合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多规合一”、重点产业、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等重点工作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劳动、医疗、扶贫、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现实利益诉求。

四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立足五年过渡期满后改革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完善配套。落实在编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系列管理改革,推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制,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加强审判监管的平衡点。规范和完善执行体制机制,推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立运转。按统一部署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五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以2018年为我院“制度建设年”,强化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严肃的纪律和完善的机制扎牢商品交换原则对司法权运行侵蚀的“防火墙”。

五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加强司法廉洁和作风建设。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六是加强基础建设。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启动东澳人民法庭建设争取院机关和兴隆、和乐两个人民法庭的审判法庭增建项目立项,解决审判法庭不足问题;大投入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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