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法院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2016年,我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两学一做”要求担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重任,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15件,比2007年增长4.12倍,比2012年增长56.79%,审执结案件3812件,同比分别上升14.64%和12.42%,结案率97.37%;未结案件103件,下降63.99%,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审结案件中,一审服判率为91.58%,二审服判率为97.82%。法官人均办案126件,同比增加26件,上升2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万宁建设。我院积极配合全市的严打综治工作、为“平安万宁”建设保驾护航,2016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9件586人,审结505件581人,同比分别上升12.36%和14.77%,结案率达99.21%。审结涉毒犯罪案件234件246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6%,针对万宁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全部顶格判刑,最高刑期17年。全面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组织2次公判大会,集中宣判涉毒犯罪案件13件14人,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禁毒委成员单位代表、中小学教师、学生等旁听,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有力打击了我市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全民禁毒氛围;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和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爆炸、强奸等案件118件142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服务“绿色崛起”战略,审结盗林毁林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件18人;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罪量刑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无罪推定”原则,适用缓刑70人,免于刑事处罚6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91件,同比上升21.60%,审结2219件,结案率为96.86%,结案标的额3.27亿元。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263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62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64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注重把握矛盾焦点,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实现息诉罢访。一是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对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涉农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共审结此类案件97件,充分保障了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案件调解。坚持“调判结合、当调则调”,共促使调解、撤诉民事纠纷1495件,调撤率达67.37%。成功调解海南万运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兴隆隆阁温泉山庄28户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促使28户业主自动履行到位,为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监督与支持并重,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263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77件、行政赔偿纠纷案件11件、非诉执行审查175件,办结262件,结案率99.62%。案件类型涉及公安、工商、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10多个部门,涉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在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长、涉及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审结的7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共49件,占63.64%,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5件,占6.49%,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不断深化执行工作,合力破解“执行难”。共受理执行案件805件,执结785件,执结率97.52%,结案标的额2879.79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5.9%。按照省高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清理等活动,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执行现代化建设,全面投入使用执行单兵系统、网络查控系统,解决执行财产查控难,全年查控被执行人存款632笔1965.19万元,不动产38宗。推进执行惩戒体系建设,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22条,在万宁电视台、发布厅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名单20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落实拒执入刑,对2名拒绝执行生效裁判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借助《人民法院报》、《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执法环境。全年共组织强制执行活动53起,其中强制清场、排除妨害等大型执行活动6起,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创建“特色法庭”,落实司法为民。为应对案件数量激增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人数减少的矛盾,内部挖潜,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在原有“瓜菜法庭”、“旅游法庭”、“田间法庭”的基础上,创设了“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特色法庭,继续保持“白天上班,晚上送达”的有效工作方式,以高效、便民、及时的审判特色博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2016年5月10日,旅游巡回法庭进驻首创奥特莱斯文化旅游区的市旅游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组织春节等节日期间巡回审判,直接快速处理旅游纠纷,有效维护了我市旅游秩序,树立形象。2016年兴隆、和乐两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087件,结案率为98.64%,其中通过调解、调撤、执行和解案件537件,特色法庭共审理案件708件,占派出法庭案件数量的64.25%。
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市重点项目跟踪工作。我院多次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了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开展“一户一策”精准扶贫工作。院领导切实践行扶贫工作常态化机制,利用下班时间、周末、节假日走访帮扶贫困户。全年投入扶贫资金25万余元,帮扶长丰镇困难群众16户57人全部脱贫。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除 “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日期普法宣传外,结合巡回审判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乡村、农场、学校、企业、戒毒所等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万余人。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累计向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6.11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我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基层法院自身实际,继续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单独职务系列管理等各项改革任务,重点深化以下几项改革。
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带头办案。全面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进一步强化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动院庭长投身办案一线,从办公桌走向审判庭,实现了从“审而优则仕”向“仕而优则审”的转变,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2016年,我院院庭长带头办案1709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43.65%;其中院领导带头办案768件,人均办案达128件,做出了表率。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重点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庭审规则,突出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合议庭地位,严格落实证据确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践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便民保权效果显。2016年我院继续践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2075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90%,其中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均有不同幅度增长,司法对诉权的保障更加彻底。
落实确保独立审判不受干扰制度。落实防止内外部过问干预案件制度,推进网上自动分案,建立防止人为干预分案的电脑随机分案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政法委两个《规定》,认真填写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确保记录客观真实、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保障法官独立公正办案。
加强司法公开,建设三大平台。一是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认真实施案件“二维码”制度,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提升裁判文书公开平台。2016年我院共有565篇裁判文书和552篇公告分别上传在天涯法律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有效促使了法官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司法。三是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开通执行指挥中心系统,以信息化为引擎,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身份信息等情况进行查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依法进行查封、冻结,保障案件顺利执结。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法官综合素养,增强法院队伍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队建。加强政治学习,以院领导授课、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强化了干警核心价值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总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党内教育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延伸到“做合格法官”、“做合格法院工作人员”中,干警“四个意识”、“三个认同”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抓住“三会一课”这一关键,打好党建基础。以法院工会为平台,组织开展了篮球赛、足球赛等活动,活跃干警文化、体育生活,提升干警的精神风貌,增强队伍凝聚力。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依托海南法官进修学院,组织参加专项讲座和业务培训60多期,专题学习42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不强,当庭质证、确证能力较弱等问题,加大实务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庭审观摩现场点评、案件检查分析集中通报等方式,提高实战能力。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余永华传达讲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指导,全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9.6%,司法民主彰显。
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院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结案回收、投诉举报澄清查处、廉政风险节点防控等制度落实,不断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年初党组成员与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一岗双责”两不误、两促进。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规范司法行为
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宪政意识,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协助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聘请代表、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听证、调解和执行等司法活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主动向社会公布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活动和工作措施。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二是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法官超负荷工作;三是随着“司改”向纵深推进,司法辅助人员特别是法官助理数量严重不足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凸显;四是队伍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还很艰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院将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实践。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全体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万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妥善审理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妥善审理好与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妥善审理好住房、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依法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审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为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抓住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推进平安万宁、法治万宁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机制,促进均衡结案,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提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个案的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司法能力建设要求,着力提升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着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战斗力、公信力建设。加强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培训,确保法官娴熟正确地理解和适用;加强庭审观摩、当场点评、案件评查剖析等审判实战培训,加大现场指导培训力度,发挥传帮带作用,以资深法官教法官,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司法业务能力。
五是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改革,优化法院内部职权和司法资源配置。继续推行民事证据公开确证、便民巡回法庭等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探索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罚改革、家事审判改革、执行警务化机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使法院工作机制更加适应司法运作规律的需要。引导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引导理性维权,把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依法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护公正结论,纠正错误裁决。
六是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运用廉政谈话、中层干部述职测评等手段,促进中层干部脊梁作用的发挥。以廉政风险节点排查防控为有效手段,以违法违纪查处为有效措施,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抓好“庸懒散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净化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会风文风。
七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筹措资金,启动东澳人民法庭建设,进行和乐法庭和兴隆法庭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投入建设,提升物资装备建设水平和信息化科技化程度;努力解决法官断层、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等制约基层法院可持续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
八是进一步争取监督支持。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的报告制度,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办理和回复提案、关注案件。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彰显司法民主成果。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以公开立公信。树立审判权规范行使意识,拓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领域,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万宁法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提升“六个万宁”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