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万 宁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琼9006民初4750号
李沂璇:
本院受理原告王卜春诉被告李沂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联系不上你本人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杨少浪 电话:62251590
法官助理:谢兆曦 电话:62251593
书记员:曹雅雯 电话: 6221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