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万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9日在万宁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万宁市人民法院院长 戴义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万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我院在省高院、省一中院、万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建设“开放万宁、绿色万宁、幸福万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3年,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审判业务为中心,狠抓执法办案,收结案创历年之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35件,结案2714件,结案率为99.23%,收案数、结案数分别比2012年上升了24.54%和24.38%,改判发回重审率¹为0.59%,同比下降0.01%。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154件,审结2140件,结案率为99.35%;受理执行案件581件,执结568件,执结率为97.76%,执行到位标的额3438.74万元,为万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中,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并及时汇报大案要案,妥善处理影响重大案件。去年共受理并审结刑事案件404件440人,同比分别下降16.36%和28.22%。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盗窃、“两抢”、爆炸、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09件126人;净化市场环境,审结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4人;服务“绿色崛起”战略,审结盗林毁林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8人;打好禁毒攻坚战,审结毒品犯罪203件208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促使被告人主动退赃、缴纳罚金55.27万元。加强重大案件汇报,紧密依靠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顺利处置了“5·8”强奸案等影响恶劣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重刑率3.63%,对符合条件的58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

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28件,标的额14844.5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6%和3.2%。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34件,制裁违约欺诈,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结借款、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525件,防范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纠纷案件25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578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35件,道路交通、医疗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7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3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化解行政争议,支持依法行政。我院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件,同比下降55%。其中判决维持行政行为1件,协调原告主动撤诉4件,调撤率达50%。同时,我院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行政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发放司法建议书2份。

化解执行难题,保障权益实现。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81件,执结568件,同比分别上升93.02%和93.2%,执结率达97.76%;执结标的额3438.74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²90.81%。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大力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³,纳入清理范围的7件积案全部执结,执行到位105万元,圆满完成了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两个百分之百任务。

力促调解和解,做到案结事了。我院在案件的审理执行中,着重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力促调解、和解和自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商事案件共调解撤诉1268件,调解撤诉率为73.38%;执行和解案件394件,和解率达67.81%,和解数和和解率均为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21件,调解率达41.18%,调解赔偿金额682.34万元,并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拓展司法职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万宁发展建设大局。加大调解力度,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指导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案件247件,培训人民调解员34人次,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不断加强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成立少年法庭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深入开展信息调研,报送信息68篇,24篇被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批示、采用,采用率达35%;在《特区法坛》等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首次承担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海南群体性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并顺利通过验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三、强化为民司法,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

建设“特色法庭”,让群众维权方便又省钱。为方便辖区群众诉讼,我院以兴隆、和乐法庭为平台加大了“特色法庭”创建力度,成立了“瓜菜法庭”和“旅游巡回法庭”,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全天候24小时值班,对冬季瓜菜买卖纠纷和旅游纠纷案件采取当场立案、当场开庭、当场调处、当场执行的速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13年,我院“特色法庭”共办理案件995件,占案件总数的36.38%,调解结案903件,调解率为90.75%,平均审理期限不到26天,为民节省诉讼开支52万多元,全部案结事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重视涉诉信访,解决群众困难。认真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开通了“信访直通车”,由院领导亲自包案受理信访积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信访接访,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有实际困难的帮扶到位,无理闹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老问题。2013年,我院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40人次锐减至2013年的8人次,同比减少达80%,没有出现进京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过激访以及突发事件,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

加强司法救助,保障民生权益。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去年发放司法救助金22.04万元,救助了14案33人,有效缓解了执行难、申诉难所引发的矛盾;为71件案件缓、减、免诉讼费35.28万元,进一步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通过包村、包校、包企业的联系形式,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公开庭审、送法下乡,把法律宣讲到田间、地头、家庭、学校和企业当中,起到了稳定社会的目的。去年我院共巡回开庭216次,开展“青少年法庭开放日”、法律咨询点等法制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2万人。扣工作中心,宣传万宁法制,在各级新闻媒体法制报道720篇,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获“海南法院新闻宣传三等奖”。

践行群众路线,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我院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三联三问三解”工作,通过援建灌溉水井、为村民送去猪苗、鹅苗、捐助扶助金等方式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在“海燕”台风、“12.14”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中第一时间对包点联系村进行救援和灾后援助。我院包括院领导在内的55名党员干部共计进村走访调研172次,走访慰问长丰镇马坡村、南联村群众100多户,并对其中38户困难群众、特困党员开展结对帮扶;筹集、发放帮扶资金和物资共21万余元,有力地配合了市委市政府的扶贫工作。

四、坚持强基固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我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廉政机制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13年万宁法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万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刑庭副庭长蒋振飞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7项,市级奖励8项。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党风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强化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和考勤制度,严格管理上下班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规定,加强公款、公车管理,行政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获万宁市全市部门决算评比二等奖。

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法官队伍更加专业。我院不断加大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去年共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省高院和省一中院举办的各种专项讲座和业务培训40多次,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30多次。按照自愿报名和内部调剂相结合的原则,支持8名青年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其中5名顺利通过,通过率达62.5%,为近三年来最高,为司法审判工作补充了后备力量。

文化建设成绩斐然,队伍形象不断提升。我院认真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各类活动,代表万宁市总工会参加2013年“海南梦·劳动美”全省职工文明礼仪比赛并获得银奖,在省高院举办的首届“法治海南”杯书画、摄影大赛中获得优秀奖。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等活动,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不断推进法院司法形象建设。

廉政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作风更加廉洁。年初我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廉政责任分工,着力抓好不廉洁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聘任市人大、市政协等单位的14位德高望重名士为我院特邀监督员,对院领导、庭室队干警的纪律、廉洁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廉洁;强化外界监督力度,开通廉洁自律监督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证、参与执行等,构筑了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十一年来,我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院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坚持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协助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不断改进工作,积极邀请人大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听证、调解和执行等司法活动。同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案件讨论。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对于社会关注程度高,有一定影响和维稳风险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案件庭审、调解、旁听;大力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3年共上网裁判文书173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大大提升了我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万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深切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破解执行难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等。这些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之年。今年我院将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贯穿到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推动改革的全面深化、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学习贯彻好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揽,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中央确定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实现的法治意义,努力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彰显公平正义。

二是抓好“四风”整改落实,呼应人民群众要求。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难”4、“三案”5问题,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三是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审判执行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的观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加大对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推进“平安万宁”创建;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大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加大人权保障力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扩大司法救助的受惠范围。

四是落实培训规划,提升司法能力。着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运用的培训,确保法官娴熟正确地理解和适用;加强庭审观摩点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等实战培训,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6,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各项工作主动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旁听庭审,参与庭审、听证、接访、监督执行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同时依法接受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7,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万宁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关心督导下,继续围绕以审判业务为中心,加强审判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为万宁经济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报告有关注解

 

1.改判发回重审率:指在已审结的二审案件中,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所占的比例,是反映一审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工作指标,其数值越低,表明一审案件审判质量越高。

2.执行标的到位率:指已执结金钱债权案件中实际执行到位的标的总额占已执结的金钱债权案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的比例。

3.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2012年2月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办发[2012]6号文,决定在全国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要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党政机关尚未执行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必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4.“三难”:指立案难、打官司难、执行难。

5.“三案”: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6.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系培养青年法官的一种新模式,指为每位青年法官确定一名资深法官作为导师,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办案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以传承司法经验,提升青年法官司法能力。

7.“三大平台”建设: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如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增加公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了解、信赖和监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