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法院执行干警争分夺秒,不分昼夜,迅速办结一起财产保全案件,成功借助保全措施,为企业吃下“定心丸”,在优化万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展现出了人民法院的担当与作为。
原告海南某工程公司与被告长春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万宁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请求扣押涉案租赁标的物——1992支拉森桩。万宁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准许保全。因该批拉森桩被埋在项目工地已长达三年之久,所处位置是高温高盐空气潮湿的海边,桩体表面已经锈迹斑斑。为防止桩体被进一步腐蚀,负责实施扣押的办案人员在裁定作出后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人员配备等准备工作,并于9月23日顺利进场开展工作。 在炎热的户外,万宁法院执行干警不畏高温、不惧挑战、日夜奋战,将原计划耗时五天的执行行动,缩短为三天全面完成,顺利保全扣押全部拉森桩,维护了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更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万宁法院将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以“如我在诉”情怀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依法支持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